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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的通知 (浙农专发〔201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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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7-18 11:13:11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936
核心提示: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和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维护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浙政令〔2012〕298号)和省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2〕73号)精神,浙江省农业厅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情况请及时反馈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单位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浙农专发〔2013〕27号
发布日期 2013-04-12 生效日期 2013-04-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和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维护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浙政令〔2012〕298号)和省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2〕73号)精神,我厅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情况请及时反馈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金良,电话:0571-86757938。
 
     附件: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
 
  浙江省农业厅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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